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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11:24:04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为更好宣传辽宁新材料产业在攻坚之年,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全力实施“八大攻坚”目标任务,辽宁省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中心(下称:中心)将开展产业宣传资料制作项目。现诚邀符合招标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人

名  称:《创新赋能产业新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辽宁新材料产业攻坚之战》(暂定名)宣传资料制作

采购人:辽宁省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二、项目主题和内容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新时代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以产业攻坚突破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线,制作《创新赋能产业新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辽宁新材料产业攻坚之战》宣传片,重点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产学研融合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以“小切口呈现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创新、小视角折射大变革”的制作手法,宣传和呈现全省新材料产业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

三、项目要求

        宣传片包含:创意和脚本、文稿撰写、素材采集、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内容。

         中标人需按确定的拍摄文案和作品相关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拍摄内容及后期制作。招标人可根据宣传片需要和中标方要求提供相关协调和配合。

(一)作品要求

        宣传片要突出体现辽宁省新材料产业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开展的创新实践,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产业成就、产业生态、产品创新、技术突破以及平台建设等方面综合进行展现。按照软环境(政策)扶植培育创新生态、科研技术引领和就地转化、产业主体主动创新取得发展成绩的思路逻辑进行展示。同时,宣传片要将展示产业创新发展与中心等相关部门(机构)的突出(亮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制作内容

         通过影像的手法,充分结合艺术性,全面展示辽宁新材料产业取得成效和开创的新局面,以及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模式、新探索、新布局等方面内容,要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树立良好的产业形象;要严格按照视频拍摄技术标准进行拍摄和制作,按技术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质量高、效果好。

(三)技术要求

1.分辨率:

成片达到数字高清( 1920*1080 )。

2.影片格式:

MP4、MKV、AVI等,适合于自媒体(中心网站、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网络(集团网站、各大门户网站)、电视台等多平台播放。

3.语种版本:

普通话,中文字幕。

4.声道:

2.1立体声。

5.后期制作:

片头、片尾、片花采用达芬奇调色、特效包装、三维制作。

6.配音配乐:

采用国家二级配音演员配音,音乐、音效运用要与主题相得益彰,配音和视频、字幕要协调同步、准确无误,字幕条运用恰当。

7.成品提供:

制作形成不少于5分钟的视频资料(版权归中心)。

8.完成时限: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

9.验收标准:

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论证验收,论证通过后即可。如招标人论证后提出修改意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意见修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10年及以上视频制作工作经验,并具备为大型企业拍摄宣传片的相关工作经历,成员均需具备3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从事过相关项目的工作;

3.能快速、有效提供符合要求的作品及方案;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五、投标报价

按照中心相关制度,本项目采用公开采购方式,并在确定中标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协议签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请投标方按拍摄内容及其质量要求,合理报价。

2.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交的报价书单独密封,其余文件(证明符合投标资质的证明材料)胶装成册。提交的报价材料档案袋封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4.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招标方组成采购小组对投标方审核,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经与成交投标人协商后确定拍摄宣传资料的协议金额。如出现投标单位所报价费用相同,则由招标方采购小组投票确定中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止,将密封投标文件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32号金澜大厦1401室。

七、付款方式

  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即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0%预付款;乙方按协议完成样片制作后,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40%进度款;宣传片获甲方验收认可后,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10%尾款。

八、采购项目会议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标时,如无特殊情况,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招标人:辽宁省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32号    邮编:110032
     联系人:许智超 

电  话:024-23830736